臺南市政府教育局中國青年救國團臺南市團務指導委員會檢送112學年度「愛。讓視界無礙」清寒學生免費配鏡公益活動

說明:

一、依據中國青年救國團臺南市團務指導委員會113227日青南服字第029號函辦理。

二、依據「驗光人員法施行細則」第6條第2項「驗光人員對於六歲以上十五歲以下者第一次驗光及配鏡,應於醫師確診為非假性近視,始得為之。」

三、各校倘有意推薦者,請依旨揭辦法於11343日前以傳真或電郵至該會服務組彙辦。

四、如有相關疑問,請逕洽該會服務組吳怡螢小姐,專線:06-2223421-35;信箱:s240302@cyc.tw